【專訪】勞工界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及李振宇就修改第七/二零零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作聯合表決聲明。法案建議增設五個工作日的男士有薪侍產假、將有薪產假日數調升至七十日、引入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回應了廣大僱員長期以來的訴求。疊假補假的規定填補了法律漏洞、保障了僱員享受原有法定假期的權利;而引入和優化侍產假及產假規定,是貫徹優生多育和家庭友善政策,有助促進家庭關懷的理念。故此,我們對法案投下贊成票。
他們認同要調升解僱賠償報酬金額上限,但政府建議僅調升至兩萬一千元,相關參照數據滯後且幅度不合理。整體本地僱員覆蓋率從百分之七十七下降至百分之六十三點五;涉及可「計足數」的僱員人數亦大減。政府不應令越來越多僱員、尤其是大企業僱員,由原來實際按月收入計算變為一旦被解僱時「計唔足」賠償,建議細則性審議時需作出完善。此外,儘管《勞動關係法》規定計算解僱賠償的報酬上限須每兩年檢討一次,只可惜,政府事隔四年多才完成檢討及提案,我們促請政府日後嚴格執行有關法定檢討機制。
他們強調,今次法案屬於《勞動關係法》優先修訂的部份,以便及早落實一些社會訴求強烈和具相當共識的規定;然而,適時修訂及完善已實施超過十年的《勞動關係法》的工作不應停步。例如:
一、有薪產假日數與國際勞工組織所建議的九十八天標準仍有差距,亦低於本澳公職法律制度所規定的九十天;希望政府積極落實「逐步將有薪產假日數調升至國際勞工公約所訂水平」的目標,讓女性僱員得到較充份的生育保障,促進家庭和諧。
二、六日年假的規定自一九八四年勞工法實施以來未作調升,建議增加年假天數。
三、完善僱員獲取薪酬權利的保障,包括強化追討欠薪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