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籲市民外遊、工作或留學時須守法 勿購買服食或攜毒品返澳

 【專訪】司警局接獲市民反映,近日於歐洲國家一手信店內選購紀念品時,發現店內出售多種含有大麻成份的產品。該手信店並沒有禁止未成年人士進入,且在出售相關產品時亦無查核購買者的身份及年齡。司警局提醒市民於外地旅遊、工作或留學時均須遵守法律,切勿購買、服食毒品,或將之攜返澳門。

 司警指根據法律規定,大麻屬於毒品,不法種植、販賣、吸食大麻,或將大麻攜帶入境本澳,均可被判處徒刑;同理,含大麻成份之產品亦受法律所管制。司警局提醒市民應警惕毒品禍害,於外地旅遊、工作或留學時均須遵守法律,切勿購買、服食毒品,或將之攜返澳門,以致沾染毒癮、觸犯法律、自毀前程。

 司警局又作出五點防罪提示:一、正確認識毒品禍害,避免受錯誤資訊影響;二、在海外購買紀念品時須謹慎,留意包裝上的標籤,避免誤購成份中含有受管制物質的紀念品;三、若有人以勸說、威迫或利誘等方式,要求從海外攜帶違禁物品,應敢於拒絕並向警方求助;四、家長應時刻留意子女情況,適時予以輔導,如發現子女的健康、交友或財務狀況有異,應立即尋求協助;五、如遇到懷疑犯罪,請即致電司法警察局報案熱線九九三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