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不得已使用武力共施放一五0發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及廿發布袋彈 香港警方:金鐘暴動拘捕十一人
【香港中通社六月十三日電】(記者 韓璇)針對十二日香港金鐘一帶發生的示威暴動事件,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十三日強調,警方一直採取「容忍克制」的態度,使用武力屬「逼不得已」。他透露,行動中警方共施放約一百五十發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及約二十發布袋彈,至今已拘十一人。
盧偉聰表示,十二日上午約八時有示威者衝出龍和道,但警方一直「容忍克制」。至當天下午約三時,多批示威者有組織策劃在不同地點衝擊警方防線,令警方在立法會的防線一路後退;期間示威者用磚頭、木板和鐵馬等砸向警員。警方將事件定性為「暴動」。
他強調,警方是在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且為維護立法會有效運作和大樓內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逼不得已」才使用暴力驅散人群、控制場面。
盧偉聰稱,警方所使用的裝備包括警棍、胡椒噴霧、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均屬低殺傷性武器,且與海外國家執法機構處理同類暴動所使用的裝備相似。
廿二警員不同程度受傷
他透露,十二日全日,警方共施放約一百五十發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及約二十發布袋彈;截至目前,警方共拘捕十一人,罪名分別為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及與暴動相關罪行。另外,行動中,有二十二名警員不同程度負傷。
盧偉聰強烈譴責暴力行為,呼籲市民不要為表達意見而使用暴力,應平心靜氣,以和平、理性、守法的方式表達意見。他表示,示威者及警務人員都是香港人,都希望香港治安良好。他強調警方的責任是維持社會秩序安定,讓所有香港市民在安全環境下生活和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