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孫旭問如何善用經屋舖位資源 籲採扶助促進中小微企發展

 【特訊】立法議員梁孫旭表示;房屋局日前公佈,即將為澳門區十三個位於青洲坊大廈、青怡大廈、快盈大廈、筷子基社屋快富樓及快意樓、台山平民新邨A座及望廈社屋望善樓地下作一般商業用途的商舖租賃作公開招標。其實,政府近年落成和規劃中的多個公屋項目,比如偉龍馬路和新城A區第一期項目等等,相應也會新增一定的商舖單位。本人認為,政府應透過善用這些公屋的鋪位空間,配合適當的政策推動,一方面補充居民生活及社會服務設的需要,同時可以為特色小店或創業者提供實質的支援,改善中小微企的營商壓力,促進社區經濟,紓緩通脹。

 本澳土地資源有限,人口密度高,加上過去十多年博彩旅遊業的蓬勃發展,促使樓價、舖租連年增長。在寸金尺土的情況下,中小微企商戶的經營更加困難,租期短、每逢續租大幅加價已成為市場上常態,近年有不少老字號、小本經營者因承受不起昂貴的租金而關門大吉,不少創業者也為之卻步。

 根據房屋局資訊,現正接受投標申請的十三個舖位,招標以公開口頭競價形式進行,投標底價由五千五百元至六萬三千元不等。公開口頭競價形式進行,意味着租金很可能緊貼市場價格,價高者得的方式雖然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但卻難以能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因投標而增加的營商成本最終也轉嫁於消費者,加劇社區通脹。建議政府考慮整體的社區規劃作出合適的比例和分佈,並透過扶助政策或其他措施,改善區內的整體氛圍和營商環境,既促進中小微企發展,也有效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為此,他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本澳公共房屋的商業場所租賃主要由第二八/九十/M號法令規範,相關的制度沿用二十多年。請問當局會否檢討和優化相關法例,以緊貼社會發展的需要?會否研究「價高者得」外的其他合適招標方式,令公屋舖位的使用更符合社區規劃?

 二、石排灣公屋群的商戶曾多次反映區內規劃欠佳,管理制度僵化,租金偏貴更加劇經營困難,過去幾年已先後有多間商舖結束營業。商舖空置期間,居民的選擇更少,而有關部門則需再耗用行政資源和時間進行新一輪的招標工作,造成居民、商戶、政府「三輸」的局面。請問當局,如何優化現時的商舖管理制度,增加管理的靈活性及制定更合理的租金計算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