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三項有關勞資關係的法律草案,包括勞資雙方對於調升有薪產假至七十天意見分歧,多名發言市民則普遍表示支持。不過,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副會長李國輝表示,中小企對男士享五日有薪侍產假的反對聲音不大,但女性產假由五十六日增至七十日,「突然之間多出兩個禮拜,女性僱員點樣去填補返呢?」現時五十六日產假負面問題不大,有個別需要的女性僱員可同僱主商量將時間延長。又指勞工界不能只不斷尋求福利,亦要檢討工友的服務態度,從而令勞資關係協調。
工聯副會長林香生認為,社會無法彈性遷就每一企業,勞工法是遊戲規矩,只能各行各業按規矩辦事,法律亦難界定應如何填補人資及企業營運鐘數。從社保基金的供款數據上看企業用人情況,調升產假對人力影響低,建議增加十四日產假並無高速改變,與公務員九十日產假仍然不對等。又認為,家庭友善政策除要有政策出台,還要企業支撐,在社會發展企業,不能夠脫離社會實際情況,澳門勞動基準仍然低,只稍為高過第三世界,改善便要付出一定代價。還認為修法對中小企人力影響輕微,希望有關法律快速通過並實施。
婦聯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庄玲玲提到將來家傭也可享七十日有薪產假,對家庭造成一定影響,冀政府考慮家傭工作的特殊性單獨立法,並作更全面思考,推出更多家庭友善政策。
對於修改外僱法後,外勞須持當局發出的工作憑證才可入境工作,外勞中介職業協會會長歐陽廣球表示,有關規範對菲律賓等可在澳門申請落地簽證的國家無效,可能出現「早上旅遊簽證,下午工作憑證」入境本澳的情況,建議修法過程中必須有細則性規範,否則形同虛設。他又提到,外籍人士以旅客身份入境做家傭,中介公司參與度低,僱傭之間「容易來容易走」,關係脆弱,香港、新加坡等地亦禁止以旅遊簽證入境工作。至於修法後會否拖長請人時間,希望政府與東南亞國家有關部門協調提高辦理工作簽證速度,將現時的約四十五日減至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