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稱將使用更清楚易明氣象用語 適時將空氣質量標準提升

 【特訊】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代局長梁永權就立法會李振宇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本澳與香港一直沿用的「煙霞」,與內地所使用的「霾」是相同的意義,都是指因沙塵或空氣污染物懸浮在空氣中,使能見度下降的天氣現象;「霧」是因水汽凝結而形成,使能見度下降的天氣現象;而「霧霾」則是指「霧」和「霾」的混合,但其主要成份是「霾」。

 「煙霞」、「霧」、「霾」及「霧霾」都是用作描述天氣現象的專有名詞,而本局發佈之空氣質量時指數及濃度更能反映最新空氣質量情況。

 二、本局將會適時優化空氣質量指數,以及空氣質量水平的描述,使用市民更清楚易明的用語。

 三、現時本澳的空氣質量標準是採用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過渡期目標值一的標準。本澳將參考粵港澳珠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的合作研究,適時將空氣質量標準作出提升。

 李振宇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當局習慣使用的「煙霞」一詞與內地氣象部門所使用的「霧霾」一詞究竟是否為同一意義?當局對此可否正面明確回應?若為同一意義,當局未來會否採用「霧霾」這一被廣泛使用且已被居民接受的科學術語,以代替當局過往使用的「煙霞」,令公眾對空氣質量狀況有更為清晰明確的理解?

 第二,當局會否參考內地將空氣質量水平的描述釐定的更加嚴謹易懂?

 第三,當局將空氣質量日指數為0—50時描述為對健康沒有影響,居民可如常活動。但本澳空氣質量日指數為0—50時所對應的PM2.5及PM10的24小時濃度值分別為35μg/m3和100μg/m3,遠高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25μg/m3及50μg/m3的準則值。已有研究發現,PM10日平均濃度每升高10μg/m3就會使死亡率增加0.5%。因此,本澳空氣質量日指數在0-50所對應的PM10的濃度可能會使居民預期日死亡率增加2.5%。因此,為保障公眾健康,請問,當局未來會否逐步採用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濃度限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