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戲曲界略有名氣的朋友,近日到春城昆明遊玩,接待方熱情異常,買了一隻重三斤多的野生水魚為他接風洗塵。朋友卻覺得野生水魚已是比較稀有的物種,何況三斤多重的,吃掉太可惜,於是說服對方把之放生。站在佛教或環保的角度,那朋友的舉動,也算是功德無量,善心滿滿。
有人可能會問,何謂野生水魚?對於城裡人來說,很多人都分辨不出水魚是野生還是養殖的,但在農村生活過的人,則就不是問題了,能輕而易舉的從水魚背部的顏色上分辨出來。凡是水魚背部是深黑色的或烏黑色的,就是黑得不自然的那種,都是養殖的。因為養殖的水魚都局限在水池或水塘裡,甚至上邊還有遮蓋物,曬太陽的時間也有限,再就是養殖的用水雖然也會換,但不是長流水,水質要差,有些要等水變黑才換。野生水魚則陸地水裡到處游走,背部常是淺黃色。
有些地方又把水魚又叫甲魚或者團魚,其學名叫鱉。在我老家贛西農村,又叫腳魚。這種稱法,我猜想可能是於泥塘捉水魚的時候,多靠用腳去踩踏,踩到硬硬的木木的一物,然後用手抓起來,多半都是水魚。七十年代中期,我們那兒,水魚便宜過豬肉,大概是三五毛錢一斤。水塘、水庫、小溪、稻田裡,常見其蹤影。那時候根本沒有養殖水魚的概念,因為太不值錢了。
記得讀小學時,有一年放學後,附近的一個生產隊把路邊的一口水塘放乾捕魚,等那些人把塘裡的魚捉完後,我和一個小夥伴去到塘裡踩水魚,我竟踩到六隻,那個夥伴也踩到五隻,每隻都重一斤左右。最後沒有東西來裝,我們只好把書本倒出來,把水魚裝到書包裡,各自裝了滿滿一書包。
後來經濟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改善,認為水魚能補身子,吃的人越發增多,捉水魚賣錢的人也增加,水魚就變得越發稀少。價錢也隨之上揚,有一個時段,達到三百多塊錢一斤。現在野生水魚確實比較稀罕了,市場上所見多是養殖的。
實際上,很多動物都是被人吃少了,這在我國尤其如此,又特別以廣東為最。有俗語說,在廣東,凡天上飛的,水裡游的,地上走的,都能吃,都敢吃。人類的濫吃,濫捕,濫捉,至某些物種絕跡,歸根結底,都是人類的貪婪所致。水魚亦如此。
而濫吃又導致人類付出沉重代價,早些年的「非典」就是一類。管好嘴巴,敬畏自然,善待自然,這世界會美好很多!和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