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十二項投資項目執行率為零 財委會對政府解釋表滿意

 【專訪】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跟進政府在二零一八年第二至四季度的投資預算(PIDDA)執行情況。委員會主席麥瑞權會後表示,二零一八年投資預算執行率為百分之七十二點九,較二零一七年的八成多下降。同時,委員會選出了五十四項市民較關注及涉及金額較大的項目,從當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執行率為零的高達五十二項!

 經財司辦主任丁雅勤、財政局局長容光亮,以及衛生局和社工局等部門代表,列席財務會的跟進會議,就政府去年三個季度在投資預算的執行率情況,解答議員提問。委員會主席麥瑞權及秘書梁孫旭會後見傳媒,介紹會議情況。

 其中,委員會選出了五十四項市民較關注及涉及金額較大的項目,包括離島醫療綜合體、污水處理設施、公屋的社會設施等。麥瑞權表示,在去年投資項目的其中五十四項,有五十二項執行率為零;另外兩項則是,第四條跨海大橋和新城A區工程,執行率偏低,分別為百分之十點七及十九點二。他又表示,若議員認為其他需要跟進的項目,可於十天內向委員會主席要求政府書面回覆。

 對於投資預算的項目執行率低的狀況,麥瑞權引述政府代表解釋稱,原因是由於部份工程愈來愈複雜,加上社會環境和氣候變化等因素,需要修改原設計圖則;還有建設辦部份職能轉至工務局導致交接需時等,委員會滿意政府解釋。

 對於項目預算所存在的偏離問題,委員會建議大型項目可引進估算師制度,如離島醫療綜合體預算已試行使用估算師評估,可視乎成效再決定是否能全面引入該制度。政府代表認同委員會建議;又指出,離島醫院正試行估算師制度,之後再決定是否全面引入相關制度。

 委員會亦建議承建商中標大型工程後有三個月或六個月時間與用家及發標單位商討,在前期大方向作出調整,政府代表表示認同。

 另一方面,根據新《預算綱要法》中規定,政府在每季結束後三十日內要向立法會送交投資計劃的預算執行報告。麥瑞權指出,此立法原意是希望提高財政運用透明度,及加強立法會監察,但政府於去年四個季度均遲交。對此,政府代表解釋因是新制度,首次執行需要適應期。至於今年第一季的報告的時間已有改善,但仍遲了幾天。他指出,委員會為此提醒政府,遲交報告按現制法律法規有問責的後果。政府代表認同仍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