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研究修訂法規 擬需設「氣體洩漏探測器」

 【特訊】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二月二十六日答覆立法會議何潤生一月十六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一、消防局於二0一八年全年收到民政總署對飲食/飲料場所有關新申請/更改設施涉及爐具意見的諮詢個案合共二百一十六個,當中一百二十六個使用電力,八十四個使用燃氣,六個使用其他類型的燃料。

 二0一八年全年,消防局按照年度計劃、部門通報及投訴,對本澳現有建築物的中央石油氣儲存室、餐廳食肆、工業大廈、地盤、油站、中途倉、油庫等地點進行了三千六百九十次燃料安全巡查,當中針對飲食場所巡查共一千六百八十二次,期間對現場不足之處作指導糾正,對違規個案(如存放過量石油氣罐或設施欠缺妥善保養等情況)則製作監察報告送交權限部門/發出准照部門,以便就有關違規情況作出跟進處理。此外,該局亦持續透過監察巡查和宣傳活動,提醒市民正確安裝和注意使用爐具的安全措施,以減低發生相關意外的風險。

 民政總署於二0一八年共發出飲食/飲料牌照場所共一百三十一間,其中七十三間全使用電力,五十八間為使用石油氣。數據顯示,隨著電力爐具的普及,倘若場所有足夠電力可供使用,業者皆樂意使用電力爐具。

 二、政府近年已於舊區各處的公共空間先後增加了六個臨時戶外變壓房,一定程度緩解了舊區供電的情況。隨著商業發展和電氣煮食的普及,政府除了繼續推動澳電在舊區合適空間增加配電設備,包括在公共空間加裝臨時戶外變壓房、與市政署合作推動變壓房與垃圾房合建等,亦會繼續要求澳電加強配電網的建設和維護。當有新建公共設施大樓或私人樓宇重建時,同時爭取增加配電設施,以長遠滿足舊區的供電需求。

 三、自二0一六年起,為加強飲食業界及申請者對飲食/飲料牌照申請程序中有關消防系統及燃料設備的認識,市政署會定期邀請消防局出席「申請飲食/飲料場所牌照手續講解會」,介紹申請牌照程序中在消防系統及燃料設施上的各項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至今,已開了八場講解會。

 二0一八年全年,消防局已向五百零四間使用燃氣爐具的飲食及飲料場所作出在其廚房內增設燃氣洩漏探測裝置的建議;另經研究分析及考慮,認為有需要透過修法增加有關規定,故已於二0一八年十一月正式發函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土地工務運輸局、民政總署、經濟局及旅遊局,建議在其相關主管範圍的法律法規中,強制在使用燃氣爐具的廚房/間隔內增設燃氣洩漏探測裝置。

 在燃料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方面,消防局持續派員與各坊會、社團機構及院校等舉辦燃料安全的宣傳活動、講座和座談會五以及與石油業界等聯合舉辦有關燃氣和爐具等安全知識的講座。二0一八年全年共進行了二百五十九次燃料安全宣傳活動,當中有二十七次為燃料安全講座,派發三萬三千二百一十六份宣傳單張,以提升澳門居民及業界對燃料安全的認識,亦透過巴士車身廣告、宣傳廣告、電台、澳門消防局「微信」帳號、「FaceBook」專頁、「YouTube」及「Instagram」等頻道,以不同渠道宣傳安全使用燃氣的訊息,提高居民和遊客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現時,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已應職能部門要求,研究於修訂第三0/二00二號行政法規《建築物中燃氣管路供氣設施的技術規章》文本內訂定加設「氣體泄漏探測器」的規範,現正聽取燃氣業界和部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