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論壇》探討修訂經屋法法案 有認應多建大單位

 【特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修訂經屋法法案。有市民認為經屋申請亦要關注長者需求;亦有市民認為新經屋法建議將申請經屋的年齡由十八歲提升至 二十五歲,變相令青年人更擔心難上樓。而出席的嘉賓均認為目前規劃中的經屋資源錯配,應增加兩房或三房型單位,更符合社會需求。

 政府透露計劃年中開隊的新城A區四千個經屋單位,當中有一千個是一房一廳(T1)單位,擔任嘉賓的立法議員區錦新認為,經屋對於多人家團已是供不應求,一千個T1單位「絕對是資源錯配」。而新青協副會長劉佐春表示,個人申請成功率低,加上受十六年禁售期限制,應多建大單位,長遠解決家庭住屋需要。另外,街總房屋關注組召集人梁桂萍則主張仿效鄰近地區,毋須間隔,由業主因應自身需求裝修。

 有出席的市民認為經屋申請亦要關注長者需求;亦有市民認為新經屋法建議將申請經屋的年齡由十八歲提升至二十五歲,變相令青年人更擔心難上樓。區錦新認為,有申請資格並非等於立即可以上樓。政府收緊年齡限制只為減少經屋的申請數量,從而減輕政府壓力。但根據上一次經屋申請的數據顯示,十八歲至二十四歲人士成功申請經屋的數字不足百分之一。即使將這批人排除在外,亦不影響經屋的分配,何況申請人由十八歲開始申請,按經屋供應情況,起碼數年後才獲資格輪候,希望政府就此作出調整。又認為,現時政府有土地儲備,可採計分排序及輪候制,或定期申請,以減少市民恐慌性申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