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稱網絡安全法可望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 國安法配套法律立法工作有序進行

 【特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表示,推動《維護國家安全法》配套法律法規立法的工作正有序進行中,其中,網絡安全法可望於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另外,就日前終審法院撤銷保安司司長所科處的兩項撤職處分,黃少澤表示尊重終院判決,並將以另一種紀律處分形式處罰相關人員,稍後將公佈相關處罰結果。

 黃少澤昨日上午出席「國家安全教育展」開幕儀式後接受傳媒訪問,他表示,特區政府從去年開始陸續推動國安法配套法律法規的立法工作,包括目前正在立法會討論的網絡安全法、去年進行諮詢的出入境法律制度,以及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等;其他法案如反恐法、國家安全程序法及保密法等,則正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共同推動,相關立法工作一直有序進行中。

 他指出,政府會充份、及時做好相關立法工作,並盡最大努力推進有關的立法進度不斷向前。他預計網絡安全法將於近期由立法會細則性表決,希望上半年完成立法,而出入境法律制度則希望於今年內提交立法會討論。

 有關日前終審法院撤銷保安司司長對消防局人員所科處的兩項撤職處分,黃少澤稱,兩宗案件分別發生於二00五年及二0一一年,當時他尚未就任保安司司長,而案發後保安當局已按法律規定開展刑事偵查及紀律調查。由於紀律調查須視乎刑事偵查結果,因此有關案件至他上任後才能開展紀律調查,及後得出相關紀律調查結果。

 他強調,關於紀律調查,一方面會由涉事人員所屬的保安部門展開程序,另一方面也會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定由司法暨紀律委員會討論及建議處罰意見,對於相關的兩名消防局人員,不論是消防局的紀律調查或司法暨紀律委員會所提出的意見,結果均是科以撤職處分。保安司司長經分析總體意見並依據法律的規定,認為應對兩宗案件所涉人員科以撤職處分。

 黃少澤指出,作為一名紀律部隊人員,因掌握了公權力,所以在守法方面應要有更高要求。他續說,兩宗涉及消防局人員的案件分別涉及三項罪名和兩項罪名,在罪名成立及被判相關刑罰的情況下,從保安司角度認為,應該科以撤職處分。他會尊重終院判決,保安當局將以另一種紀律處分形式處罰相關人員,但礙於相關案件目前仍處於上訴期,暫時未能公佈有關處罰結果。

 另外,因應今年是澳門特區成立二十周年及行政長官換屆之年,黃少澤表示,他於本年一月初已召集屬下保安範疇全體局長召開今年安保工作的部署會議,一月底亦與公安部常務副部長率領的代表團進行工作會議。他強調會持續推進安保部署工作,以確保今年各項活動能在安全祥和氣氛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