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鼎促盡快修例以檢控有關電腦罪行 涂謹申直指律政司「太懶」
【港訊】就終審法院就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洩露試題案,駁回律政司的上訴,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應涵蓋使用自己電腦的行為。至於律政司提出,為確保良好公共政策,法院應更廣地詮釋條文,亦被終院駁回,指出這項並非法庭職能。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昨日表示,終審法院就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洩露試題案的判決,對「不誠實取用電腦」作定義,取用電腦是指他人電腦,他希望律政司應盡快因應今次判決,考慮修改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行,或作其他修例或作新的立法處理。
周浩鼎說,當局是在一九九三年訂立有關的電腦罪行,但隨著科技發展,律政司有需要修正涉及新形式的電腦罪行。
同樣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同法院的判決,批評律政司多年來濫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的罪行,做法「太懶」,以為可以無限擴展有關罪名,促請當局應盡快針對電腦科技,重新檢視法例。他說,歐美等國家已更新相關法例,律政司可作參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