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徵收期將於四月一日(周一)結束,截至本月中,仍有七萬四千七百二十一台車輛尚未繳納相關稅費,佔整體應繳稅車輛約三成一。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按時為車輛繳納行車稅,逾期可被徵收過期罰款;同時納稅前須先繳清車輛之交通違例罰款,否則不能辦理相關手續。
倘未繳納行車稅的車主,可攜帶車輛登記摺正本到交通事務局各服務專區、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九間銀行一百三十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亦可登入交通事務局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或交通資訊站手機應用程式辦理繳費手續,然後選擇以郵寄、自取或自助列印方式領取稅圈;其中,郵寄的電子繳費服務時間至三月二十四日(周日)晚上十一時,自取之電子繳費服務時間至三月二十八日(周四)中午十二時,同時自助列印之電子繳費服務時間至四月一日(周一)下午六時(自助服務機地點見附表)。
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車主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才能繳納新一年行車稅,故車主在納稅前,應先了解其車輛有否違反《道路交通法》並接獲罰款通知。為方便市民順利繳納行車稅,交通事務局馬交石及中華廣場服務專區,以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均設有櫃位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