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投行失職遭罰近八億元 專家稱僅是罰款還不夠

 【中新社香港三月十六日電】(記者劉辰瑤)日前,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瑞銀集團及瑞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渣打證券、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及美林遠東有限公司四家投行開出高達七點八七億元(港元,下同)的天價罰單,主要原因是其在多年前於香港上市的中國森林及天合化工的保薦人缺失問題。

 有媒體稱,近八億元的罰單是證監會有史以來開出的最高罰款額。對此,香港中文大學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十六日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這個罰款並不算多,對上述國際金融巨鱷而言可謂九牛一毛,僅是罰款還不足以懲治其失職的嚴重性。

 記者從香港交易所了解到,如需像中國森林、天合化工等企業在香港主板上市,其步驟應為「委任保薦人及其他專業顧問、籌備上市流程、向上市部提交申請、上市部審閱申請、上市委員會聆聽、推廣期、上市」的步驟。

 莊太量告訴記者,保薦人是企業在香港上市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對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是否具備香港上市資格等進行擔保。擔保人的缺失,極大可能造成資本市場的動蕩,最終使投資者受害。

 據悉,對瑞銀集團的罰款佔到本次罰單的大頭,高達三點七五億元,同時,證監會亦吊銷瑞銀香港證券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牌照一年,其不得為任何證券在香港聯交所的上市申請擔任保薦人。該集團近日回應了證監會這一處罰,稱樂於看到與其香港上市保薦牌照相關的遺留問題得以解決,將繼續為香港客戶提供服務。

 但莊太量認為,僅僅對涉事公司進行罰款、吊銷牌照的處置還不夠,應該對上市委員會也進行相應的處罰。「如果一個上市企業的老闆走路,應該是背後監管機構來埋單,不應由資本市場的投資者來承擔風險。」他甚至鼓勵,將更多的上市審核權利交由證監會來統一管理。

 儘管證監會主席雷添良對公眾反覆強調證監會是根據機制並針對個別個案情況來作處罰,今次並非「落重藥」或殺雞儆猴。但業內依舊對證監會的利劍公開叫好,稱其為香港金融業健康發展披荊斬棘。

 莊太量也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去年香港交易新股集資額達全球第一是「量」的保證,下一步,應更加重「質」的發展,「這個動作之後,我認為會讓以後來香港上市的公司質量能好一點。」莊太量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