瞌睡導致車禍十九人傷 巴士司機被判囚一年五個月

 【香港中通社三月八日電】二0一七年香港一名駕駛通宵巴士的司機因瞌睡,導致巴士失控撞向泊在路肩的中型貨車,造成十九人受傷。司機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於七日被判囚一年五個月、停牌三年,另需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據了解,案發於二0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清晨五時許,一重型貨車於北大嶼山公路行駛時,司機感頭暈不適,因此停泊於路邊並亮起危險警告燈。十分鐘後,被告駕駛的巴士突撞向貨車後方,貨車被推前五十米。巴士乘客稱,事發前巴士曾突左轉一兩秒後返回正常方向,事發時並無剎車、扭軑或響安。意外導致十九名巴士乘客受傷,其中四人及貨車司機受重創,有人住院逾一個月,現仍需覆診。

 法官杜大衛判刑時表示,五十八歲被告吳劍榮案發時睡眠不足,皆因需要日以繼夜照顧患有末期肺癌的妻子,他的妻子在判刑前病逝,而被告深感悔疚,護士亦指被告看見死者家屬後,十分傷心內疚。

 被告在意外中左腿、左肩和腰部受傷,已向巴士公司辭職,在無比壓力下患有抑鬱症並需服用抗抑鬱藥,長期情緒低落,對任何事亦缺乏興趣。

 因此,法官考慮有關情況及被告自二00七年起至今捐血二十九次,以兩年零三個月為量刑起點,減刑至判監一年零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