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平民婚姻關係較鬆散

 【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電】(記者孫自法)在數千年前的中國商代,平民男女間關係如何?以何種婚姻方式組建家庭?日常又怎樣生活?

 通過系統梳理、研究殷墟考古發掘資料,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苗霞副編審給出答案稱,以殷墟為代表的商代社會中佔大多數的一般平民,無論男女,都有較明顯的獨立性,婚姻制度上應實行較為鬆散的一夫一妻制,成年女性和未成年孩子是家庭中較穩定的成員,成年男性則遊離於家庭和社會之間。

 苗霞近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介紹說,殷墟迄今已進行九十多年科學發掘,其考古學文化中所反映出的殷人婚姻制度,也是商代社會生活研究非常重要的內容。以往對商代婚姻方式的研究多是利用甲骨卜辭和墓葬資料,學界對商王和高級貴族婚姻方式研究的觀點多相同──為在一夫一妻的基礎上同時實行多妾制,但對商代平民婚姻方式的認識則多有分歧,主要有「一夫一妻制」「既有一夫一妻制,也存在對偶婚及亂婚」兩種觀點。

 她指出,對商人婚姻關係的探討,墓葬資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最能直接反映人與人關係的實物資料。從目前已發表資料看,在殷墟發掘的近萬座墓葬中,多數為單人一次葬,男、女同葬一穴的合葬墓佔比極小,不具普遍性。同時,大量存在被稱為「異穴並葬」的墓葬,或兩兩並穴排列,或三墓呈「品」或「丁」字形分佈,其時代基本相同或相近,且墓主為男、女異性。兩兩並穴者,很可能是一夫一妻的夫婦合葬墓,呈「品」字或「丁」字形分佈的三墓,不排除為兩女性相繼為妻的可能,亦是夫婦合葬墓的一種。

 由此看來,以殷墟為代表的商代,應該存在著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過,殷墟發掘墓葬中單人墓的數量較多,墓與墓之間有明顯的獨立性。

 而從商代建築形態分析看,殷墟發掘的建築基址已有數百座之多,可分大型四合院建築群、單體長條形高台建築、多套間的地面或半地穴式房基、半地穴式房基四類,其中,「多套間的地面或半地穴式房基」應是商代佔大多數平民最常用的居所,其形態所反映的商代家庭組織信息也具有代表性。

 苗霞表示,近十幾年來,殷墟已發現不少多套間地面或半地穴式建築基址,而且特徵非常鮮明:首先是多房間;其次是房間面積很小,供房主休息的床台很窄,僅能供一人起居;三是每個房間有一或兩個灶,說明均為一個能夠滿足獨立生活的單元;四是居住遺址內出土陶鬲較多,均做炊器使用,尤其是這些陶鬲普遍較小,多數容量僅夠一人炊煮食物。這些特點表明,房址主人的生活具有明顯的獨立性,很可能是自炊、自食、自居的生活方式,即平時獨自生活,有儀式性日子的時候大家在房子的廳室活動。這種生活的獨立性與殷墟墓葬所反映出的獨立性,也表現出較強的一致性。

 此外,通過研究分析可知,殷墟出土的陶鬲中,約百分之七十九以上烹飪的食物無法滿足一對成年夫婦同時就餐所需攝入的熱量,僅可滿足一個壯年男性需求,或者可同時滿足一成年女性和一個未成年孩子的進食需求。由此可以推測,商時期成年男、女可能並不在一起共餐生活,其烹飪、進食和其他生活方式都有較強的獨立性,但未成年孩子可能跟母親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