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梁孫旭表示:日前,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發生了一宗嚴重交通事故,導致駕駛電單車的廿二歲女大學生死亡,令人心痛惋惜。而與電單車相撞的涉事七人車司機持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涉嫌過職工作。
黑工、過界和過職司機情況多年來屢禁不止,更不時涉及嚴重交通事故。今次再有不幸事故發生,在坊間引起巨大回響,社會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巡查和執法,並檢討及完善相關法律以加強阻嚇力,嚴厲打擊黑工。過去本人也向政府質詢提議修法提升對過界司機及其僱主的罰則,以遏止相關違規情況。但政府只重覆表示會開放聽取社會意見,一直未見下文。
為此,他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政府一直強調不輸入職業司機外僱政策,但事實上黑工、過界和過職司機問題屢禁不止,社會強烈要求當局加強執法成效。請問當局去年的執法情況如何?
二、目前,本澳各大酒店及貴賓廳屬下有不少車輛作為接送客戶之用;據本澳職業司機反映,外地人過界、過職擔任職業司機的情況相當普遍。請問當局如何加強巡查,以遏止違規情況?
三、按《聘用外地僱員法》,僱主若安排外地僱員過界或過職工作,按每一名僱員的罰款僅為五千至一萬元。儘管法律規定當局可對違法僱主處以廢除外地僱員聘用許可的附加處罰,但在二0一七年,因非法從事司機工作(包括過職、過界、自僱及黑工)而被當局行政處罰共一百五十四人次,但只有四名僱主因安排外地僱員非法從事司機工作而被附加處罰,廢止了九名外地僱員的聘用許可。可見大部份違規個案只會科處數千元的罰金,顯然沒有足夠的阻嚇力。多年來執法部門不斷強調修法對加強「打擊黑工」的工作成效具重要性,甚至提出過多項具體建議,唯一直無積極落實。請問當局何時啟動修法以檢討罰則或執法成效,從而打擊非法工作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