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指購置物業做法非新事物 冀以三年建立逾百三十社福設施

 【香港中通社三月三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最新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撥款二百億港元,在三年內購置六十個物業作社福設施用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三日表示,社福服務機構苦無設施和覓地艱難是不爭的事實,會多管齊下物色合適的用地或處所,以提供各類福利服務所需的設施。

 羅致光當日在網誌發表文章指出,政府購置物業不是新事物,在二十多年前社署亦曾購買六十三個物業作福利服務用途。他上任以來,已經不斷強調,會繼續採取「千方百計、寸土必爭」的策略和措施,物色合適的用地或處所,以提供各類福利服務所需的設施。

 他在網誌解釋政府覓地設置服務單位的長、中、短期策略,例如長期策略是將安老服務及幼兒照顧服務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在規劃新的住宅發展項目時預留合適的土地提供安老服務設施;中期策略包括在賣地條款中加入興建福利設施的要求、鼓勵私人發展商在發展項目中提供不同類型的福利設施等。

 羅致光表示,財政預算案有關建議屬短期措施,希望以三年為期,從市場購置合適的物業,設立超過一百三十項有迫切需要的社福設施,包括長者鄰舍中心、長者地區中心、日間幼兒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辦公室、家長或親屬資源中心、日間社區康復中心、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