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今年二月特區政府突然展示涉及在氹仔小潭山地段建高層酒店豪宅的規劃條件圖,有關注氹仔山體保育的澳門市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憂慮氹仔僅存的山體生態終被徹底破壞。市民指出,二0一一年有發展商申請在氹仔小潭山腳地段內興建超高樓項目,最終在市民強烈質疑及社會行動反對之下被擱置,但現在重新引起憂慮。事實上,二0一一年當年澳門特區尚未有城規立法,這類涉城規保育的問題無法可依。現在澳門特區已立城規法,但政府依法推動城市規劃卻一再延誤,以致包括氹仔在內的地區確實全都未有明確的分區城市規劃。
為此,他提出下列質詢:
一、小潭山作為氹仔難得保存且受市民關注的山體景觀,而特區政府近年亦主動建設小潭山觀景台。現在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即使尚未制定氹仔的分區城市規劃,仍必需重視保育小潭山的山體景觀,在山邊建造的建築物須提供公開的環評報告,並設明確的高度限制,例如不超過山體海拔高度(一百一十米)的一半?
二、二0一一年當年要求擱置氹仔小潭山腳地段內興建超高樓項目的民意,不僅關注建築物建成後對山體景觀生態的影響,更擔憂建造工程對小潭山現存動植物造成的毀滅性打擊。現在特區政府有否及早進行環境評估,公開報告,以及針對一旦容許在小潭山地段進行建造工程而相應地足以保護山體現存動植物生存的規範指引?
三、立法會於二0一三年通過的城規法本已規定須依法制定總體城市規劃及分區城市規劃。可是,現屆特區政府是否連總體城市規劃都不能在任期內完成,並因此未能開展分區城市規劃?氹仔的分區城市規劃要等到何時才著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