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揭發其銀行帳戶有多筆不尋常存入現金記錄 一司警違財報義務遭停職

 【專訪】司警局一名刑事偵查員被廉政公署揭發他的銀行帳戶有多筆不尋常存入現金紀錄,又無法確定現金來源。涉違反財產申報義務,隱瞞其帳戶結存超過一百萬澳門元。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公佈,有關案件相關的紀律調查程序已完成,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停職處分。

 案情指,廉政公署在調查一宗賄賂案件期間,懷疑司警局一名刑事偵查員的銀行帳戶,在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間有多筆不尋常存入現金紀錄,又無法確定現金來源,總金額遠超過其合法收入的四倍,且有關刑偵人員在履行財產申報義務時,隱瞞其帳戶結存超過一百萬澳門元的事實。司警同年十二月接獲廉署通報,指該名偵查員涉犯罪行為及觸犯《財產申報法》,隨即展開紀律程序,一五年二月完成相關調查,初步跡象未見有人觸犯相關犯罪行為。至於觸犯《財產申報法》的部份,司警當時未有掌握相關案情資料及涉案情況,故沒有將此部份列入紀律程序調查範圍。

 司法警察局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接獲廉政公署函件通報有關案情,當局同年於六月五日作出批示對有關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調查程序。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公佈了事件的最新情況,指司警局已完成有關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本月四日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停職處分。

 司警局表示,一向要求各員工遵守法紀,就相關事件領導層在領導及主管會議中再次明確指示各部門主管需監督員工的行為,並督促各員工遵守法紀、廉潔奉公。並加強內部廉政教育培訓,當局將在員工及刑事偵查員入職培訓、晉升課程中增設「廉潔講座」,提升司警局人員的廉潔意識,並透過內部培訓、內外監督機制進一步強化司警局人員的廉潔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