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印發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三日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二零一八至二零二二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將經過五年努力,全面實現各級各類教育普及目標,全面構建現代化教育制度體系。

 針對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的實施原則,《實施方案》提出,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聚焦重點,帶動全局;問題導向,改革創新;分區規劃,分類推進。總體目標是:經過五年努力,全面實現各級各類教育普及目標,全面構建現代化教育制度體系,教育總體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大幅提升。實現更高水平、更有質量的普及,教育改革發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提高,社會關注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多樣化可選擇的優質教育資源更加豐富,人民群眾受教育機會進一步擴大,學習大國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實施方案》提出了推進教育現代化的十項重點任務:實施新時代立德樹人工程,推進基礎教育鞏固提高,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推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全面加強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實施中西部教育振興發展計劃,推進教育現代化區域創新試驗,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深化重點領域教育綜合改革。

 針對推進教育現代化的保障措施,《實施方案》指出:一是全面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建設,不斷提高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質量,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二是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加快完善教育法律制度體系,加快推進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系統法律顧問制度,加強學校法治工作,廣泛深入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三是完善教育經費投入和管理機制,健全財政教育投入機制,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四是加強教育督導評估,有效發揮教育督導「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職能,保障教育事業優先優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