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帶火機自拍桿等登機

 【特訊】從下月一日起旅客途經或從澳門國際機場出發,須留意新修訂的民航安全檢查有關攜帶液體、噴霧和凝膠(LAG)和違禁物品的限制,主要內容包括:

 ⦁ 禁止以任何方式攜帶打火機、火柴與點煙器至飛機和機場禁區內。

 ⦁ 禁止以隨身及手提行李方式攜帶收合後超過三十公分的相機或錄影機三腳架、單腳架和自拍桿。

 詳細資料,旅客可與相關的航空公司聯絡或瀏覽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網站鏈接。

 https://www.aacm.gov.mo/guide.php?con=1&pageid=119

 https://www.aacm.gov.mo/guide.php?con=0&pageid=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