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關截獲兩宗攜管制刀具入境案 提醒勿隨意攜帶禁限類物品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本月十九日,拱北海關隸屬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查獲一宗澳門女子攜帶管制刀具入境案。當天上午十點半左右,澳門女子竇某經海關「無申報通道」進境。關員對其進行截查,從其隨身攜帶的手提袋內查獲疑似管制刀具三把,均已開刃,其中一把刃長二十六餘厘米。經進一步詢問,竇某表示上述刀具只是準備攜帶回珠海家中自用,並無其他用途。

 無獨有偶,二月十四日十七時二十五分左右,拱北海關隸屬港珠澳大橋海關關員在客車入境隨車驗放廳對一名內地旅客進行截查,從其攜帶的兩個行李箱內查獲疑似管制刀具五十一把。經詢問,該旅客攜帶上述行李從德國法蘭克福機場乘機飛抵迪拜國際機場,隨後轉機飛抵香港國際機場,行程萬餘公里,經港珠澳大橋入境時被海關截查。疑似管制刀具刀刃長度均超十五厘米。目前,上述管制刀具已被暫扣,案件正由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根據《公安部關於印發〈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通知》(公通字〔二00七〕二號)規定,匕首、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和其他刀尖角度大於六十度,刀身長度超過二百二十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都屬於管制刀具。同時,根據海關總署公告二0一三年第四十六號,管制刀具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

 拱北海關提醒,進出境旅客勿隨意攜帶管制刀具、模擬武器、槍支彈藥等各類涉及公共安全的禁限類物品。違規攜帶甚至逃避海關監管走私的,海關將依法予以扣留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