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近期,文化局為發掘及保護本澳更多具重要文化價值的不動產,開展了《全澳第二批不動產評定》的公開諮詢,期望把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納入清單中,使其得到更好的保護及文化承傳。遺憾的是本澳仍有很多位處私人業權的文遺項目缺乏關注,即使部份已列入清單的文物,當局也經常以私人業權為由推搪,又或欠缺監管措施,令這些文物存在受人為或自然破壞的風險。
例如是次評定中,一直受社會關注,位於青洲山上具有近兩百年歷史的修道院依然排除在外;過去也有被列入文物清單的六國飯店被發現立面倒塌等。雖然上述六國飯店一事,當局表示會要求業權人重建時修復及重建立面,但任何文物的保育都是「預防勝於治療」,倘若任由其受到損害後才作出修復,無疑是一種消極方法。
同樣地,現時仍有百多棵位處私人業權的古樹未列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中,當局在二0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回覆他的質詢時指,正就《古樹名木保護名錄》第二階段清單開展工作,但至今仍未有進一步消息。加上經歷「天鴿」和「山竹」兩次風災的打擊,隨著時間推移,恐怕將有更多古樹從此消失。
事實上,自本澳在二00五年成功申遺後,文遺已成為本澳旅遊發展的重要元素與城市特色之一。因此,當局理應加以檢討,並尋求方法,確保這些具珍貴歷史價值的文物得到應有保護及永續發展。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為更好地保護納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且屬於私人業權的文物,同時平衡文遺業權人的權利與責任。請問當局會否參考內地的文物保護基金會,研究在本澳亦設立「文化遺產保護基金」,透過資金及技術支持,鼓勵文物業權人更主動做好保育工作?
二、自《古樹名木保護名錄》清單出台後,坊間一直有意見指現時植於私人業權的古樹,遲遲未有納入清單中,即使受到破壞亦無法追究。當局曾回覆本人質詢時指,正進行第二階段清單的工作,請問現時工作進展為何?一直以來,對於這些植於私人業權的古樹有否定期監察和統計?
三、青洲山雖然為已評定的「場所」,但位處山上近兩百年歷史的修道院建築卻未有納入今次文物評定中(例如同屬已評定場所的東望洋山、西望洋山及望廈山,山上之炮台、燈塔等,早已在清單中評定屬於「紀念物」之一),令建築物的保育出現缺位,現時仍長期被廢車圍繞,缺乏維修保護,請問當局為何未有將該處納入今次不動產文物評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