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入一食肆竊去事主手提包 糾纏間並刀傷事主之友 劫匪挾贓逃走中槍就逮

 【專訪】一名涉嫌搶劫的內地男子昨日清晨挾贓逃逸時為司警截獲,疑人拒絕就範持刀指嚇司警人員,被開槍制服,大腿中槍。司警稱男子無生命危險。

 案中被捕涉及搶劫、禁用武器、加重傷人、抗拒及脅迫等罪的疑人姓傅,卅一歲,內地居民。被劫事主為外僱,與他同行友人為澳門居民,在事件中受傷。案件稍後移交檢察院偵訊。

 司警稱,案中被劫事主於昨日凌晨零時許,與三名朋友在巴波沙大馬路新城市花園第一街一食店宵夜聊天。當時該食店已關門,只開放了側門作出入之用。後來有一名陌生男子從側門進入店內,偷去了事主放在舖面枱上的一個手提包,事主發覺後聯同兩名朋友追截,在新城市花園第二座附近橫巷將偷手提包歹徒截獲。四人發生糾纏,期間,作案歹徒從斜袋內取出一柄生果刀,鎅傷事主的一名友人右前臂。隨後,在手提包內取去現金,將手提包棄置於地,向關閘方向逃去無蹤。遇竊事主失去一百元,其朋友臂部被鎅傷,送醫院療理。

 司警發言人稱,司警局接案後展開調查,在昨日凌晨五時許,四名司警人員在祐漢新村第二街發現並追捕涉案疑人。至萬壽樓一樓梯間,疑人拔刀指嚇警員,警員以警棍示警後,疑人用刀刺向警員,警員再拔出佩槍警告對方停手,否則會使用槍械,但疑人不聽警告並衝向警員。司警人員喝止無效,感到生命受威脅,朝疑人左大腿開了一槍。在將疑人制服過程中有警員受輕傷,無接受治療。

 司警發言人記者會進一步解釋案情,涉案的傅某於今年一月十一日因逾期逗留被遞解出境後,再偷渡進入本澳犯案。傅已送山頂醫院接受治療,無生命危險,暫時未能錄取口供。

 司警稱,開槍的司警在二零一四年入職,已接受輔導,目前生理和心理均沒有問題,暫時不需要工作調動。司警強調警方在處理突發事件時,有人涉嫌作出反抗或企圖襲擊,會先口頭警告、再使用警棍或胡椒噴霧,在警員自己或第三人有生命威脅下才會使用警槍,今次事件是符合相關規定。

 司警又稱,在一般刑事偵查期間,人員會配備警棍和警槍,於賭場或巡邏期間才配備胡椒噴霧。至於涉案的彈頭已於祐漢新村第二街萬壽樓一樓單位的鐵門和木門之間尋獲,正在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