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攜帶十二瓶三十年茅台酒進境 一澳人在橫琴海關被查獲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一澳門居民違規攜帶高檔酒從橫琴口岸進境,被拱北海關隸屬橫琴海關查獲。拱北海關提醒出入境旅客免稅攜帶煙酒進境數量有限定。

 本月二十四日下午,拱北海關隸屬橫琴海關在橫琴口岸查獲一輛粵澳兩地牌私家車司機違規攜帶十二瓶三十年貴州茅台酒進境。該司機為十五天內多次往返的澳門居民,駕駛車輛進境時將上述物品放置在車輛後座椅下方,並未向海關申報。

 經查詢,該批酒類物品總值超二十六萬元。目前該案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進一步處理。

 拱北海關表示,新春佳節將至,不少遊客出境旅行歸來會選擇攜帶高檔煙、酒等禮品進境,但免稅攜帶煙酒進境數量是有限定的。港澳居民及赴港澳旅遊的內地居民,十五天內首次入境時可免稅攜帶不超過七百五十毫升的酒精飲料(酒精含量十二度以上)一瓶,香煙不超過二百支;赴其他地區旅遊的,可免稅攜帶不超過一千五百毫升的酒精飲料(酒精含量十二度以上),香煙不超過四百支。超出免稅攜帶數量的,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對於採取偽裝、藏匿等手段,甚至提供虛假購物發票、憑證的,構成逃避海關監管的主觀故意和違法事實,以及為走私團夥帶貨充當「水客」的,將被認定涉嫌走私,海關稱將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