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款賀年食品價差已上載

 【特訊】消費者委員會於昨日在各區的超市、便利店等共二十四個零售點調查十一款包括糖果、餅食等賀年禮品的價格,並列出各款食品之間的價差。消委會已將相關調查資料上載於網頁(www.consumer.gov.mo)、iPhone及Android手機應用程式的「澳門物價情報站」,以及消委會微信帳號的「物價查詢」供消費者參考與比較。

 調查到的十一款賀年食品包括:「意大利金莎巧克力(三百克裝/二十四粒)」、「瑞士蓮朱古力(紅色)/(一百六十八克裝/十四粒)」、「樂家杏仁糖(三百四十克裝)」、「瑞士糖禮盒裝(三百五十克裝)」、「紳士牌果仁禮盒(七百五十克裝)」、「夢露萊娜夏威夷果仁禮盒(二百二十五克)」、「加拿餅(四百克裝)」、「丹麥藍罐曲奇(九百零八克裝)」、「元朗蛋卷王(九百零八克裝)」、「嘉頓家庭什餅(五百克裝)」及「壽桃牌鮑魚麵禮盒裝(六百八十四克裝/十二個裝)」。

 「賀年禮品(食品)專項價格調查報告」反映以上十一款食品的價格在二十四個零售點的價差由最低的百分之十點七九(「壽桃牌鮑魚麵禮盒裝/六百八十四克裝」)至最高的百分之六十三點六四(「意大利金莎巧克力/三百克裝/二十四粒」),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可參考消委會的各電子平台內的「專項物價」調查報告,以比較各款賀年食品的價格與價差。

 臨近歲晚及春節是消費者購買各類賀年貨品的高峰期,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即使時間匆忙,在購物時必需詳查檢查食品包裝上的品牌商標與標籤資料,包裝須完整無損,購買後謹記保留發票。

 消委會又提醒及呼籲零售商做好採購的把關工作,包括須向持有營運牌照、信譽良好的供應商採購貨品,了解貨品來源是否經由合法途徑入口,注意貨品的品質與商標,以免影響消費者的權益與健康。

 消費者如有相關查詢,可致電消委會熱線電話:八九八八九三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