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地女械劫一換錢黨十三萬八千元財物 換錢黨報遭三漢劫去百廿五萬元

 【專訪】司警接獲一宗涉及非法兌換的搶劫案,一名從事「換錢黨」的男子報稱,日前與客人交易時,已因擔心人身安全由一名友人陪同前往,惟對方卻是早有預謀,當他們二人上房後即遭三名大漢綁起毆打搶走他們一百二十五萬港元,司警接手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

 案中事主,四十歲,內地居民,從事換錢黨。

 案情指,本月五日傍晚約六時,事主接獲之前「幫襯」的客人來電,指需要將八十多萬元人民幣換成港幣,他隨即答應;惟因最近發生多宗非法兌換詐騙及搶劫案,他找來一名男友人陪同。當二人抵達後酒店房內,隨即被該名客人及另外兩名大漢推倒床上,用毛巾塞口、紅繩綁雙手,之後不斷毆打兩人,用被單包裹把兩人包裹在一起,令其動彈不能。

 三名賊人最終搶走事主帶來的一百二十五萬港現金逃去;事主與友人幾經辛苦才鬆綁,報警求助。

 又訊:一名內地女子借詞向人兌換外幣期間,搶去他人約十二萬七千港元和手機後逃走,被司警拘捕。

 涉搶劫和持有禁用武器內地女子姓譚,四十八歲。案中女事主廿多歲,內地人。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訊。

 司警表示,譚女在去年九月三日、在娛樂場的士站向一名廿歲「換錢黨」女子稱想兌換外幣,「換錢黨」女子跟隨她到酒店客房取錢時,譚婦推跌事主在床上、並取出利刀威嚇,其後用衣服和鞋帶將之綑綁,掠去她身上的現金和手機離去。事主自行鬆綁後向酒店保安求助及報案。經點算後報稱損失十三萬八千澳門元財物。

 涉案姓譚的內地女子昨日凌晨二時許由蓮花口岸再次入境時被司警截獲。她承認因欠下賭債犯案,贓款已輸清,司警會以搶劫和持有禁用武器罪,將她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