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綜合服務平台」及「影視綜合服務平台」 文產基金兩新資助項目接受申請

 【專訪】文化產業基金在今年一月再推出兩個新的資助項目,包括資助額上限五百萬元的「出版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以及上限六百萬元的「影視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將由昨日起至本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項目執行期為兩年。

 文產資金昨日下午舉行傳媒茶聚,介紹了將在今年推出的三項專項資助計劃接受申請,包括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出版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及影視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

 其中的「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文產基金指是在去年第一期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透過打造社區特色店為社區注入活力,帶動社區營商環境。而今年的資助名額最多三十個,資助額為文創企業上限十萬澳門元,用於構建及統籌費用,特色店舖項目實施費用實際支出的五成,上限二十萬元。其中要求申請者需要挖掘特色店舖本身的故事,再融合文創元素,藉以助店舖優化營運,從而將文創元素植入社區。

 至於新項目的「出版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文產基金指出,此是為澳門藝術、歷史及文化的書籍出版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包括出版紙本及電子書籍,為書籍申請一書兩號、舉行新書發佈會、參加書展、於線上銷售及在實體書店上架等。項目執行期二十四個月,資助名額一個,資助額上限五百萬澳門元,以實報實銷形式資助。同時,出版平台的服務對象為機構、社團及個人,工作包括出版支援,項目實施期間最少要出版四十本澳門書籍,其中包括策劃、編輯、排版及校對;透過電子化將澳門書籍推往澳門以外的市場,尤其是內地的電子書平台;透過不同渠道銷售、推廣及發行澳門書籍,並組織澳門業界參加兩次或以上在內地舉辦的書展,以及提供有助出版行業發展的服務。

 有記者質疑本澳早有機構支持相關創作等,文產基金為何仍再花費這麼多公帑去設這服務平台,是否錢太多需要找項目花掉?而且對寫作及出版是否應由政府出資?文產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回應指出,出版服務平台計劃,是幫助推廣宣傳澳門出版的書籍,這也是澳門寫作人和出版業一直以來都有提出需要的幫助,以可有更好的發展。至於有記者提出內地對出版書籍有規範的問題,梁慶庭指出,在推銷其他地方是需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

 另一個新項目的「影視綜合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則主要是支持澳門文創企業營運影視綜合服務平台,向澳門影視業界提供後期製作支援服務及協助澳門影視業界開拓市場。服務包括後期製作、參展及發行。項目執行期二十四個月,資助名額一個,資助金額上限六百萬澳門元,以實報實銷形式資助。而平台的工作包括建立工作室、後製室、播放室,提供剪輯、特效、字幕、調色及調音等後製服務,銷售及發行方面包括為作品尋找市場、帶同澳門影視作品和業界參加八次或以上國際電影展、參與交流活動等,以及提供其他有助影視行業發展及促進中葡影視交流的服務。

 文產基金行政委員會委員朱妙麗表示,這兩項服務平台專項資助計劃與一般資助不同,是採用類似公開招標購買服務方式,要求平台提供指定服務,政府亦不需要「包底」。

 另外,文產基金昨日總結資助情況,在二0一八年共批出四十八個項目申請,共批出資助七千七百萬元,其中,一般資助五千六百萬元、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六百萬元,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一千五百萬元。

 在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基金共收到二十四個資助申請,最終有三個項目獲批,其中項目將包括時尚時裝、設計、文化展演等跨界領域,並將在成都、廣州、中山及澳門等地建立澳門文創體驗館、文創商業洽談會、參加展銷、路演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