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及教練員准照續期

 【特訊】二0一九年度駕駛學校執照、駕駛學校校長准照及駕駛教練員准照之續期將於明年一月二日(周三)開始,有需要辦理續期之人士,可於二月二十八日(周四)或之前,逢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公眾假期除外)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辦理。

 辦理駕駛學校校長准照及駕駛教練員准照續期者,需帶同准照正本續期,費用按照《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徵收;駕駛學校執照續期者則無須遞交任何文件,但須指出所續期的駕駛學校名稱。如有疑問,可致電交通事務專線八八六六六三六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