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漢昌稱公共工程招標 金額並非重點 將工程公司分級可增加公平性

 【特訊】《澳門論壇》討論《公共採購法》。諮詢文本建議需公開招標的公共工程金額由現行的二百五十萬元提升至一千五百萬元。出席論壇的建造商會理事長鄧漢昌認為,金額並非重點,重點是邀請標在挑選工程公司時容易引起爭拗和不公,他認為可將工程公司分級,增加邀請標的公平性。

 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認為,過去本澳公開招標曾出現圍標情況,建議邀請專業人士加入評標委員會,提高評標的專業性和準確性。

 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稱,現行已有不同的法律法規制度規範圍標等不規則的行為,但未來擬整合至《公共採購法》內,明確公平競爭原則,倘若發現投標過程存在圍標或不正當競爭行為,公共實體有權拒收標書。

 她續稱,若投標期間,發現投標者存在聯合行動等不正當投標情況,導致限制性競爭,公共實體有權拒收標書。即使公共採購項目已作判給,但後期發現投標過程出現限制性競爭,採購實體亦可中止有關判給,甚至可視乎情況嚴竣程度,啟動調查及撤銷相關判給。

 何燕梅表示,現時各個部門公開採購資訊做法及內容不一,未來擬統一公開採購資訊,包括投標公告、判給准則、投標人名單及判標結果等。並研究公開金額超過一百萬元或以上的採購項目的資訊,方便公眾監督。而是次修法以公平公開和提升行政效率為主要考量,至於公開諮詢項目的金額、完善報價程序等,希望公眾繼續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