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被禁足令者賭博彩金及博企贏取其款項 將全數充公歸特區所有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俗稱的「博企員工禁足令」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涉及被禁止博彩人士的賭博彩金,以及博企嬴取其款項,都將全數「充公」,即歸特區所有。博監局局長陳達夫列席等官員列席了會議。

 現行《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律第十一條規定:「禁止博彩的人的投注金額及其贏取的彩金或其他幸運博彩收益的價值,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法案在條款表述上作出了修訂,委員會認為現時條文更為清晰。

 其中的修訂建議:當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其彩金就會被充公並歸特區所有:一,被禁止博彩的人贏取的經扣除輸掉的款項後的彩金或其他幸運博彩收益;二,承批公司從被禁止博彩的人的博彩中取得的經扣除輸掉的款項後的收入。

 在會上,政府代表列舉出三個例子作說明。其一,倘若博彩者投注的金額全部輸掉,而承批公司全贏,則承批公司所贏取的彩金全歸特區所有;其二,若博彩者投注金額全贏,承批公司全輸,則博彩者贏取的彩金歸特區所有;其三,當博彩者與承批公司在多個賭局中有贏有輸,最終贏方所贏取的彩金金額扣除輸掉款項後,餘款歸特區所有。

 何潤生表示,由於現行法律的相關條文不夠清晰,博監局執法時缺乏法律依據,委員認為今次修改無論對被禁足者或對承批公司來說都比較清晰。

 另外,委員會關注當修改法案生效後,博監局如何根據法律進行監察?何潤生引述政府代表介紹的三個方式。第一,博監局督察會對可疑人士進行抽查,包括要求嫌疑違法者提供職業在內的基本身份資料。第二,當局透過承批公司或獲轉批給公司的通報。第三,透過第三者的舉報,當局會在法案生效後設立二十四小時舉報專線,以收集相關資料。

 此外,法案在通過後有一年過渡期,何潤生表示,當初在明年預算中已有安排,包括印製小冊子;當局會到博企舉行講解會向員工介紹法律,並會要求承批公司按法律進行內部協調及作出指引,包括在公司的紀律要求當中要求承批公司及中介人做好相關的工作。何潤生指出,立法目的是保護博彩員工不要涉足賭博,基本原則是「預防為主、處罰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