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售舊黨部大樓 台當局追徵逾11億台幣
【香港中通社七月二十四日電】台北消息:台灣「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黨產會)二十四日認定,中國國民黨當初取得位於台北市的舊黨部大樓,是不當取得的財產利益,由於該處已出售,黨產會追徵國民黨近十一點四億元(新台幣,下同)。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自一九四九年遷入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十一號大樓,在不具備公有財產法規定的情形下,向台灣「財政部」無償借用舊黨部土地及原地上建築物至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直到一九八三年借用契約滿後,國民黨才以每坪(約三點三平方米)三百元的價格,向「財政部」承租。
黨產會指出,一九九0年間,「財政部」以收回確有困難、不宜招標比價為由,直接將舊黨部土地及原地上建築物讓售給國民黨,專案價格三億七千四百萬元。
黨產會認定,國民黨佔有的舊黨部大樓為不當黨產,無權佔用、借用、租用,以優勢執政地位取得舊中央黨部大樓;惟原建築物已拆除改建,並在二00六年馬英九任內,連同土地一併以二十三億元出售移轉給張榮發基金會,故依黨產條例追徵,以移轉時的價格為準,扣除交易繳納的增值稅,共追徵十一億三千九百七十三萬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