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常會完成討論修改非首置印花稅法案 購第二個住宅免加徵印花稅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完成討論修改非首置印花稅法案,並簽署意見書。該法案更名為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修改非首置印花稅法案的討論並簽署意見書。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會上政府重申維持購買第三個或以上住宅加徵百分之十的取得印花稅。法案主要目的為回應換樓及改善居住環境的訴求,而徵收取得印花稅屬需求管理措施,在目前社會上尚未形成取銷取得第三個或以上住宅取得印花稅普遍共識的情況下,考慮到應審慎處理相關房地產需求管理稅務措施及平衡不同利益持份者的合理意見後,因此維持加徵。
她又稱,法案提出不再向購買第二個住宅人士加徵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今年(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若期間繳交了第二個住宅的取得印花稅,財政局將爭取在法案通過生效後三十天退回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