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你講,我有我做

 市政署昨日表示,由於狗廁所效果未達預期,將陸續取銷全澳約廿九個狗廁所。筆者認為這個決定不足以令人覺得意外。

 市政署雖然用心為那些寵物主人著想,但對方卻不領情。道理很簡單,這就和分類收集垃圾的垃圾箱的效果未達預期一樣--民曰不便。對為何不使用的理由可以信手拈來,但總而言之就是為甚麼要麻煩我?

 市政署表示,狗糞箱的效果不錯,但發現部份市民將生活垃圾掉到狗糞箱內,而狗隻隨處便溺的情況依然嚴重,未來會加強這方面的宣傳。

 對於加強宣傳的效果,筆者也不敢樂觀。因為我見過不少對其寵物百般呵護的市民,但卻很少見到同時亦愛護環境、遵守法規的人。例如,筆者常見一個婦人每日凌晨拿食物餵食街上的流浪貓,也見過一個婦人每日帶他的小狗定點--行人路的中央--便溺。

 自有關法律生效以來,筆者見過帶備一切用品以備其寵物在街上便溺的寵物主人不足十個,而見過任由寵物隨處便溺,事後又不予清理的寵物主人則不知多出多少倍。

 至於帶大型犬隻上街而給犬隻戴上口罩的更是屈指可數。

 這就和在街上泊車和拋棄垃圾的問題一樣,很多人只在意他們的權利,而不願承擔義務。但違例泊車是會被罰款的,使用分類收集垃圾的垃圾箱的方法即使不恰當,但至少也收集到垃圾。但試問自有關法律生效以來,有多少人因狗隻隨處便溺而遭處罰呢?狗廁所效果未達預期又虛耗了多少公帑呢?

 倘若有關人等只知權利而不知義務,有關法律又難以發揮預期的阻嚇力,那麼,加強宣傳恐怕也只是「你有你講,我有我做」而已。◇

 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