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進修中心法案一般性通過 人員採取「舊人舊制」
【專訪】立法會大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私立進修中心的法律制度》法案。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表示,現時本澳約有一千間持牌進修中心。法案設有過渡規定,其中四間設於住宅的場所獲兩年過渡期,期滿後須符合新法要求。人員方面採取「舊人舊制」,法案生效當日已登記任職的人員可繼續留任,不受新制影響。關於簡化人員預先審查程序,當局會透過電子化及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同一人員在雙牌中心的其中一邊已通過審查,資料互通,無需重複審查。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龔志明補充稱,現時本澳約有一千間進修中心,當中約四成為雙牌,即同時持有補習社牌照,但進修中心和補習社有本質上的差異,其中補習社對象大多為未成年人,並以輔助學習為主,而進修中心大部份課程面向成年人,所以持雙牌的機構需分開時間段開展不同課程,當中至少要有一小時的間隔,法案亦建議設兩年過渡期限,讓機構可同步續期進修中心和補習社的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