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環境保護區代局長葉擴林七月二日答復議員林倫偉六月七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對問題一.《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已提出長遠將考慮透過法律層面研究簡化私人樓宇停車場安裝充電設備的程序,當有具體工作將適時公佈。至於在樓齡較高的私人樓宇停車場安裝充電設備,還涉及供電容量及倘需增加設施所產生的費用支出,須業權人自行商討並取得共識。
土地工務局補充:《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申請指引》內已按照現行法例及規定作出說明,並具體指出停車場或車位在不同的業權屬性下的執行方法。此外,正草擬的《電氣裝置使用安全規章》行政法規中,會要求新建的私人樓宇需設置供電設備和基礎裝置以供電動車輛使用。
對問題二.本局曾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回覆同類問題的書面質詢,原文如下:「特區政府按《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推廣使用新能源車,倘有鼓勵措施將適時公佈。」
財政局表示:為推動電動車的使用,根據《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使用石油燃料替代能源的新機動車輛,可免徵機動車輛稅。此項免稅政策旨在鼓勵採購純電
動車,進一步降低電動車的使用成本。二零一九至二零二三年純電動車獲豁免相關機動車輛稅之數量分別為二百六十四輛、七百一十四輛、九百九十二輛、二千七百八十輛及三千一百二十四輛,增幅明顯。
對問題三.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因應電動車數量持續增長,為強化市民大眾相關消防安全意識,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消防局已從不同渠道發放消防安全資訊,包括安全使用電器及電動車消防安全等宣教內容,提醒市民需選購正規合格的電動車及配件,並依照使用說明操作與維護,切勿自行為電動車進行改裝或更換設備,以及避免充電時間過長等。二零二四年一月至六月,消防局已對全澳六十五個公共停車場進行了消防安全巡查,檢視場所內的消防系統及設施,並提醒場所負責人需定期全面檢查場所內的電力設施(包括電動車充電裝置),以及加強巡查次數,及時發現和消除場內違規充電情況。消防局將持續進行有關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此外,消防局已就市面上的電動車款製作了相關的救援指引,並購置有關撲滅電火的裝備,例如拼合水池、車輛緊急制動器及汽車專用滅火氈等,隊員日常也會透過操練熟悉相關救援流程,在早前的電動車火警演習以及實際電動車火警中,亦有利用相關消防設備進行滅火救援的工作,提升應對電動車事故的救援能力及效率。未來,消防局將密切關注電動車的發展情況,適時優化電動車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以確保消防人員及市民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