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首次討論「不動產印花稅」法案 認未必可在年底前完成程序

 【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早舉行會議,並首次討論修改「修改第二/二0一八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案。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在會後表示,法案仍需與政府代表討論及草擬建議書等,時間較為緊迫,未必可以在十二月卅一日或之前完成整個程序,難以趕及在政府建議的明年(二0二四年)一月起生效,希望政府說明有何考量。而政府之前已明確法律生效前簽訂的買賣合同,仍受現有稅務措施規範。

 李靜儀稱,委員會亦較為關注修法目的,希望政府解釋為何只取銷向購買第兩個住宅的人士加徵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對購買第三個或以上住宅仍保留加徵百分之十的取得印花稅;委員會同時希望政府交代,相關稅務措施二0一八年實行以來的資料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