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 旅遊局辦評審準則說明會

 【特訊】旅遊局於本月一日及二日分別舉辦二零二三年「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和旅行社界別評審準則說明會,向合資格接受評審之新參加或再次競逐獎項的商戶,以及目前具獲獎資格的監督期商戶,講解本年度「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執行評審的相關細節安排和評審準則。

 出席說明會的嘉賓包括:旅遊局代局長程衛東、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梁碧珊和策略調研組職務主管簡祖培、市政署代表馬耀明、澳門旅遊學院楊晶晶副教授、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會長陳澤武、澳門中小型餐飲業商會理事長楊永成、澳門旅行社協會副會長梁小彬、澳門旅遊商會副理事長鄧嘉敏和澳門酒店協會理事趙仲明等。兩場說明會出席者合共約一百三十三人次。

 執行二零二三年度「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評審工作的技術支援單位環科監控檢測有限公司,分別於兩場說明會上介紹了是次評審的細節安排。

 按照「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既定機制、模式和評審準則的規範,餐飲界別一百間合資格接受評審的新參加和再次競逐獎項的商戶,將各進行包括四次神秘顧客服務評核和一次服務管理體系審核的全方位評審,以及一百六十六間現時具獲獎資格的監督期商戶,按續獎機制各進行兩次神秘顧客服務評核。

 旅行社界別十三間合資格接受評審的新參加商戶,將進行包括四次神秘顧客服務評核和一次服務管理體系審核的全方位評審。

 巡查和評審需時約半年,達標商戶將按其表現被推薦給「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評審委員會審決和獎項頒發。

 公眾可透過澳門旅遊業界網站查閱「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的申請指南和評審準則。(https://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cn/page/content.php?page_id=219)

 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講解

 餐飲界別說明會上,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人員亦向出席商戶介紹了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的第八/二零二一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而消費者委員會亦同場介紹了第九/二零二一號法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因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八/二零二一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於二零二二年起生效,旅遊局相應調整「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的執行細則和獎項體系,從而亦修訂相關申請指南和評審準則。

 經調整後的「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設有四個組別,分別為餐廳(酒店內)、餐廳(酒店外)、簡便餐飲場所(酒店內)和飲食及飲料場所。獎項體系方面,部份獎項名稱有所更新,同時新增四個特別主題獎。

 餐飲界別新增四個特別主題獎

 隨著電子科技的普及應用、社會環保和關愛意識增強、以及本地多元文化共融的特色,「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新增設「創新營運獎」、「綠色飲食獎」、「關愛服務獎」和「本地特色獎」四個特別主題獎,鼓勵業界與時並進地全面提升服務質素。

 二零二三年度「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復常接受新參加和再次競逐獎項的申請,具備執行新增設的四個特別主題獎的評審和頒發條件,故此,本年度餐飲界別除評定「星級旅遊服務商戶獎」、「星級旅遊服務金獎」及「星級旅遊服務卓越大獎」外,亦會進行上述四個特別主題獎的評定。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於二零二零至二零二二年採取了應變安排以配合業界的業務實況。隨著澳門全面恢復通關,社會經濟活動逐步復甦,同時考慮到不同界別復甦步調,本年度「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執行安排如下:

 餐飲界別:恢復接受新參加及再次競逐獎項的申請和評審,以及對具獲獎資格的監督期商戶進行續獎評審。

 旅行社界別:恢復最基本獎項的申請和評審,以及仍然維持現時監督期內獲獎商戶的資格。

 零售業界別:繼續與消費者委員會合作,進行「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與「誠信店認可計劃」的合作項目。

 旅遊局於二零一四年推出了「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並持續推行至今,透過認可和表揚,鼓勵及支持業界持續提升服務質素,配合建設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