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業務法將於五月一日生效 下月上旬將舉辦專場講解會

 【特訊】隨著澳門社會以及教育制度的持續發展和進步,廣大市民、家長、學習輔助業界和教育界對教學輔助中心的運作、人員資格、服務內容、場所的規範及運作時間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課餘托管服務一直以來並無法定制度監管,為保障接受課餘托管及教學輔助的學童的身心健康及安全,特區政府制定《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下稱《業務法》),以規範及監察提供相關業務的場所、人員及其運作。法例將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為配合《業務法》的生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將透過不同渠道進行宣傳及推廣,讓社會、家長、業界、教育界充份了解法例規範的內容。同時,將安排多場面向業界相關人士的講解會,讓業界充份了解法例的要求規定,以及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包括中心營運場所及設施條件、運作規則、人員資格要求、處罰制度及過渡規定等,以落實為保障學童的身心安全健康發展的立法目標。

 現收集相關業界人士有意報名各專場講解會之意向,有意參加人士可透過連結登記:https://s.dsedj.gov.mo/qa/Q0000262/,教青局將於二月上旬向已登記人士發送各專場講解會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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