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 市民或旅客可網上申報

 【特訊】為貫徹落實特區政府發展電子政務的施政方針,澳門海關持續推行及優化各項電子服務,將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推出「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網上電子申報平台」。市民或旅客可透過網絡登入平台預先進行網上申報,節省現場填寫紙本表格的時間,透過電子申報方式提升通關效率。

 根據《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的法律規定,入境人士攜帶總值為澳門幣十二萬元或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應向海關人員申報,並填寫申報書及選擇紅色通道通關;出境人士如被海關人員查問,亦應如實作出申報。

 現時,市民或旅客是透過紙本申報表格向海關人員申報,在十一月五日網上電子申報平台推出後,申報者無須進行任何註冊,即可透過手機或電腦登入該平台,預先填妥及提交相關申報資料後,系統會生成一個二維碼及申請編號。申報者在通關時只需向海關人員出示該二維碼、申請編號或身份證明文件編號便可進行申報,再按海關人員指示,完成清關手續;如果申報者發現申報資料有誤時,可透過網上電子申報平台重新填寫或經由海關人員協助修改資料,過程簡單便捷。

 有關「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網上電子申報平台」的詳細內容,市民及旅客可瀏覽海關網頁 www.customs.gov.mo 查閱。任何人士如有疑問,歡迎致電海關熱線查詢,電話八九八九四三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