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曉峰重申部份公職人員提名權有所限制是受特別法規範 立會選舉維持36個投票地點

 【專訪】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主席唐曉峰稱今屆投票地點同上屆一樣有三十六個。另外,他重申部份公職人員因為須政治中立,其提名權有所限制,是受到相關特別法的規範,而非緣於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

 他指出,初步定出三十六個投票地點,其中上屆的四個投票地點因另有用途、工程關係、空間不足及優化選民分配等原因,於今屆不會再作為設置投票站之用。例如綜藝館現正作為核酸檢測採樣點,選管會已初步在同區尋找了合適地點作取代。

 部份公職人員須保持「政治中立」,是受到相關特別法的規範,並非新的規範。選管會建議,須保持政治中立的公職人員如已簽署提名表,倘若相關《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未提交予選管會,可向組織該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取回「選民的聲明」;若《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已交予選管會,則建議相關人員向所屬部門作出報備。

 唐曉峰表示,選管會至今共收到四份確認提名委員會的申請,但其中兩份申請的受託人致函選管會表示放棄參選,包括一個已獲確認合法存在的提名委員會。他指出,放棄參選是相關受託人主動提出,是其權利,選管會只會按程序跟進,並不會探究其放棄參選的原因。

 選管會再次呼籲,已搬遷而未更改選民登記地址的選民,應於本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作出更新,以便選管會為其分配近於現時住處的投票地點。唐曉峰舉例指,根據統計資料,現時路環區人口有三萬二千多,但選民登記地址處於路環區的選民至今僅有六千二百多人,數據上存在一定差距,故相信仍有不少已搬遷選民未更改選民登記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