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承判合同騙取事主二千萬元 建築工程公司前股東潛逃後在內地落網

 【專訪】本澳一名建築工程公司前股東涉相當巨額的空頭支票、偽造文件及詐騙罪被司警拘捕。

 疑人涉嫌向一商人訛稱承接鴨涌河附近一項總投資一億元人民幣的大型工程,誘騙對方找人合資分佣,偽造承判工程合同騙取對方二千萬港元。被揭發後只退還其中四百萬元,尾數的一千六百萬元則簽發空頭支票。疑人潛逃後在內地落網,轉交司警跟進。

 涉案男子姓李,四十八歲,本澳居民,案發時為本澳一建築工程公司股東(現已退股),他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被騙事主四十多歲,本澳居民。

 案情指出,李某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向因工作認識的事主訛稱其工程公司即將承接鴨涌河附近的一項大型工程,工程總投資一億元人民幣,會有大約百分之十六回報。邀請事主協助尋找投資者合作,若成功會將工程的總純利潤的百分之二作為佣金給事主。李某其後還展示相關的承判工程文件及投資協議書。

 案中事主在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十一期間,將他及其他投資者合共二千萬港元投資款項,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交付李某。李其後開始拖延,以稱政府未批准工程等藉口而未能開工。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事主發現所指地盤已動工,且承建商不是李某的公司,立即聯絡李要求退款。李某其後退回四百萬元,並簽發一張一千六百萬港元的支票給事主。惟事主持支票到銀行兌換時被「彈票」。李更是失聯,事主報警求助,稱損失一千六百萬港元。

 司警經調查發現李某已潛逃內地,要求內地警方協助。至本月九日接獲內地公安通知在江門拘捕李某,轉交司警跟進。李某承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