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銀行職員夥同犯罪集團串同三百七十多名借款人 騙取銀行貸款七億七千萬元

 【特訊】廉政公署在一次涉及私營部門的貪污調查中,偵破數名銀行職員涉嫌夥同犯罪集團詐騙按揭貸款的案件。案中集團主腦、骨幹成員及數名銀行職員合共九人,串同三百七十多名借款人涉嫌偽造文件,成功騙取十一間銀行批出三百六十二宗貸款個案,涉及金額七億七千多萬澳門元,不法獲利近二億二千萬澳門元。廉署相信已瓦解該運作超過十年的詐騙集團。

 廉署早前接獲舉報,指以陳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勾結在本澳銀行從事貸款業務的職員,夥同他人偽造文件騙取銀行批出按揭貸款。廉署經深入調查發現,該集團表面上除從事地產中介業務,實際上還暗中提供私人貸款以賺取高額利息,當借款人無力歸還時,會被要求共同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請物業貸款以作還債,借款人並需支付高昂手續費。該集團還會在賭場物色或經他人介紹「等錢用」的居民,又或在報章上刊登標榜「特快審批」的廣告作招徠,以偽造的收入證明、銀行存摺副本等虛假文件騙取銀行審批按揭貸款,甚至有銀行主管親自偽造多份文件向不同銀行申請貸款,以取得資金用於投資、協助營運詐騙集團及以低於市價收購借款人的物業。廉署調查發現,該集團在二0一0年至二0二0年間,為三百七十多人成功騙取銀行批出至少七億七千多萬澳門元的貸款,案中詐騙集團從中收取的不法利益逾二億一千九百多萬澳門元。

 廉署調查還發現,有涉案的銀行職員違反金融機構的保密規定,不法透露銀行客戶資料予詐騙集團成員,詐騙集團成員甚至會教唆部份借款人應對廉署人員的問話,意圖干預和逃避廉署偵查。

 案件已完成偵查並已移送檢察院處理,案件涉及犯罪集團罪、偽造文件罪、相當巨額詐騙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的違反保密義務罪等。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批准對部份詐騙集團成員採取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廉署提醒在銀行從事授信業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及規章制度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