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公務員在抗擊天災與疫情盡忠職守 張永春:超時工作依法補償
【專訪】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高天賜口頭質詢時表示,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及風災的過程中,相關部門的公務員堅守崗位、盡忠職守,工作得到市民的肯定,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感謝。如果其間有公務人員需要超時工作,部門領導無論是以口頭、電話、電子通訊方式通知工作人員,都應依法作出補償;
他稱,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超時工作是按工作人員的選擇,以附加報酬或扣除正常工作時間作補償,但以附加報酬作為補償時,需考慮部門的預算能否負擔;超時工作通常基於工作的不正常積累或緊急情況,在特區政府控制公共部門運作開支的政策下,部門領導會審慎衡量超時工作的必要性。對於基層公務員的超時工作,部門會盡量安排以附加報酬的方式作出補償;特區政府在二0一七年設立了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成立了由社會人士組成的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跟進個案。委員會成立至今共收到二十一宗投訴個案,已經全部進行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