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街坊總會主辦的「消費卡刺激經濟或推高通脹的物價如何控制」北區社區座談會釋出:對抬價超市應取銷受理消費卡權利、第二期消費卡日消費額應調升至千元,還要做好消費卡完成使命後的物價復原的監控。
是次由澳門基金會贊助的座談會昨日下午三時在街總北區辦事處舉行,出席者包括:梁彥邦、街坊總會祐漢社區中心主任洪偉東、街總北辦社工黎麗珠及鄭綺霞等。
主辦方表示,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持續,百業蕭條。為促進消費、振興經濟,澳門特區政府推出一系列的經濟扶持及刺激消費措施,「消費卡」就是其中內容之一,即向每位合資格澳門居民派發分別三千元及五千元的兩期電子消費卡,持卡者可於本澳餐飲、生活百貨零售等場所消費,以此扶持中小企業,推動民生經濟的復甦。但首期三千元消費卡推出近一個月來,民間就反映了不少問題,包括大型超市暗中抬價、鮮豬肉價和石油氣售價高企不下且貴過鄰近地區。舉辦是次座談會希望深入聽取坊間意見,並希望政府關注及考慮相應的對策,確保消費卡能刺激消費,同時遏止趁機抬高物價行為,以及考慮消費卡停止使用後相關物價能否回復消費卡使用之前的正常物價?
是次座談會釋出的意見包括:一﹑不少超市及街市攤販並沒有加入消費者委員會的「誠信店」,政府對某超市取銷「誠信店」資格所能發揮的遏制抬價的作用有限,希望考慮直接取銷相關超市或消費場所受理消費卡消費的權利;二﹑現行消費卡每天消費上限三百元,對於想更換家用電器者甚不方便,希望第二期五千元消費卡日消費額能調升至一千元;三﹑消費卡消費期限短也有造成商品抬價的誘因之一;四﹑盼政府考慮如何在消費卡停止使用後令物價回降至消費卡使用前售價的監管措施。
據悉,民間對零售環節非正常利潤的私下抬價行為形容是奸商,罪如抗戰時期發國難財的行徑,盼特區政府採取更加嚴厲的打擊制裁措施,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維護廣大民眾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