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橫琴澳口岸適用澳法律 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專訪】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一般性通過《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引介時表示,按照法案的建議,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是指按照國務院分階段確定的坐標及面積,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為適用特區法律,法案建議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視同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內的地域。又由於各個區域將會分階段啟用,因此,法案建議由行政長官公告公佈各個區域的啟用日期。

 有議員關注其具體位置,張永春逐稱,由於現時澳大橫琴校區通道橋等區域仍未興建,當中涉及橋樑、連接通道,要等國務院諮詢相關部門確定具體座標後公佈,再由地籍局畫地籍圖,具體範圍以地籍圖為準。

 他又表示,新橫琴口岸上半年一定可以啟用,通關方式是參照現時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模式。至於原蓮花口岸日後的用途,特區政府正規劃中,將會好好利用。

 另外,大會以三十票贊成通過,確定議員王世民為第一常設委員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