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煤老闆」黑惡團夥遭嚴懲

 【中新社太原一月十六日電】(記者李新鎖)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孫洪山十六日表示,二0一九年,山西法院一審審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六十七件九百五十四人、惡勢力犯罪案件六百一十八件三千零三十五人,九百八十三名被告人被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孫洪山十六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表示,在推進掃黑除惡中,山西堅持鐵案標準,確保打準打狠,推動快審快判,強化「打財斷血」,全力「打傘破網」。

 「二0一九年,山西二千零三名黑惡勢力犯罪份子被判處財產刑,陳鴻志、朱強、任愛軍等一批民憤極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依法嚴懲。」孫洪山說。

 二0一九年,山西大量涉黑涉惡案件進入審查、起訴環節,認定證據、指控犯罪成為關鍵。其間,山西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捕涉黑涉惡犯罪二千二百四十九人,起訴五千一百四十五人。

 「山西省檢察院統籌辦案力量,對涉黑涉惡案件實施專案專辦、快捕快訴。」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景海說,呂梁陳鴻志、太原任愛軍等一批為非作歹、殘害百姓的黑惡團夥遭到嚴懲。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提供資料顯示,二00五年以來,呂梁「煤老闆」陳鴻志以其經營的柳林縣燎原商貿公司、淩志公司等企業為依託,指揮人員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陳鴻志為組織者、領導者,以高海平、馮彥軍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其間,該犯罪組織通過暴力手段插手煤礦經營權糾紛,對多家煤礦實現控制、經營;以非法手段先後操縱當地多個村莊「兩委」換屆選舉,共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破壞生產經營、社會生活秩序和基層政權建設。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陳鴻志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高海平等七十三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不等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