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生燒國旗 被判12個月感化令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三日電】香港一名十三歲女學生涉嫌九月二十一日於屯門遊行期間,在屯門大會堂外用打火機點燃國旗。她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十三日下午被屯門法院判處十二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指,身為中國人,焚燒國旗是對自己民族不尊重,提點被告應多讀中史。法官亦認為本案判刑需要有足夠阻嚇性,提醒女童不要受人影響沖昏頭腦,做事前要先想後果,否則會非常危險,指已經有人因社會事件失去自由,有必要控制自己。

裁判官亦告誡女童,不要犯下更嚴重錯誤,因為法庭不可能因被告年紀輕,就無論犯下甚麼罪行都輕判。

被告早前親寫的求情信中表示已知道做錯,又稱自己及父母因為事件被起底,不時見父母偷泣而感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