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法律制度」第三場專業界別諮詢會 多認環境與發展需取得平衡

 【特訊】特區政府於昨日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舉行第三場專業界別專場諮詢會,聽取房地產和建築業界、銀行業界、保險業界等多個專業團體的意見和建議。

 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麥達堯、房屋局研究廳廳長任利凌及法務局法規草擬二處處長梁穎妍出席。來自十個專業團體的代表逾五十人出席了諮詢會。

 發言者普遍認為推動都市更新必須在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和城市發展空間之間取得平衡,除訂定合理合適的多元補償機制外,建議以片區式、透過合併地塊、增加地積比率、放高樓宇推動樓宇重建,一方面將獲得利潤補貼建築費,另一方面亦可全面優化舊區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素。發言者亦提到,政府必須進一步思考並妥善解決居民負擔建築費能力、如何處理銀行按揭、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的可行性、加快徵購程序、解決可能出現的釘子戶等方面的問題;亦有意見認為,政府在都市更新中更適宜擔當指導者和引導者的角色,由私人發展商主導樓宇重建工作,提高都市更新效率。

 政府代表感謝各專業團體的發言者從專業角度對都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並重申,將來的都市更新,從充份保障業權人的利益,並有效實現都市更新過程中的公共利益和平衡多種利益訴求的角度,更適宜由都更公司擔當都市更新執行主導者的角色。政府代表也重申,政府在推動都市更新工作過程中,必定充份顧及社會大眾對因都市更新所帶來的影響和憂慮,原則上都市更新應當以片區式的都市更新規劃方式加以推進,而片區式都市更新規劃也必定以現有的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為依歸,研究澳門城區不同區域進行都市更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從保障業權人利益的角度出發,制定一套符合實際,獲市民接受且平衡兼顧不同利益訴求的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制度。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期至十二月九日,歡迎市民繼續在諮詢期內透過網站(www.dsaj.gov.mo/cc.html),又或以電郵、傳真、郵寄等方式提交書面意見。◇